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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美術館園區一帶有許多大樓都是透過容積移轉增加樓地板面積,7月1日起建商必須繳一半代金才能享受容積移轉。 記者謝梅芬/攝影 |
高雄市容積移轉今年7月1日起有新的變革,將創全國之先,成立「容積銀行」,引用代金制度,取得開闢公共設施的代金,高雄市政府都發局預估每年至少取得上億元的代金,闢建公共設施。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容積移轉制度在各地方實施多年,都是以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方式來換抵建地可增加的樓地板面積。
高雄市今年通過地方版修正案,率先採行代金方式,建商想要增加樓地板面積,可繳交代金來換取,市府將建商繳交的代金全數用來改善公共設施,加速改善都市公共環境。
都發局局長盧維屏說,政府被動收得零散的公設土地,還須另外籌編開闢費用,收購的成本與換取的建築容積價值間存有不少的價差,「利得」未必能分享給公眾。
為此,從今年7月1日起,高雄市政府主動採用一半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一半以公告現值折算繳納代金的方式,將使容積移轉實施更為公平合理。
盧維屏說,市府收得的代金,將專款專用全部投入優先需要的公共設施,如巷道打通,化被動為主動。
都發局指出,透過容積移轉,再增加每一塊基地可開發建築樓地板,就必須要兼顧整體公共環境品質,如公園、綠地、道路的承載能力及高樓化的影響。
高雄市實施積移轉的地區仍以高雄市農十六、美術館、左營、鳳山等地居多,尤其是農十六及美術館有許多超高大樓,有的就是透過容積移轉,增加樓地板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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