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峻豪是否已經出境?
二、
2012/6/25聲請和解金強制執行,張遭境管並限制住居
2013/4/3 張解除境管隨時可以離台
為什麼沒有繳交和解金但是卻可以解除境管
和解金強制執行的目的還沒消除不是嗎?
想請問是否有此案的函文或判例?
蘋果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504/34995405.
林克穎翻版 韓生撞死人拒賠
判賠780萬只付30萬 嗆「台灣人了不起嗎」
2013年05月04日
陳歐珀痛斥政府無能,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昨表示,陳家已依《強制執行法》另向法院聲請將張男限制出境。
假意還款 張峻豪曾與死者家屬和解,並寫下還款計劃,稱有誠意面對債務。
2010年10月張峻豪入獄,去年2月服刑完畢,死者家屬擔心張回到韓國後求償無門,去年3月持強制執行聲請狀,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要求禁止張出境。張便在宜蘭收容所靖廬待了4個月,6月底由韓國經濟文化辦事處出面將他保出。
我國《刑法》規定,外國人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得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陳獻德獨子陳毅昨告訴《蘋果》,去年求償過程中,張竟嗆說:「我回去韓國也會脫產,台灣奈我何?還買機票送我回家。」
陳歐珀表示,去年3月到靖廬看張時,張說沒錢聯絡家裡,他給張2000元,張還寫了看來很感人的還款計劃,要法官廢止收容,稱會努力償還債務,但對照張如今行為,這個還款計劃根本是詐欺。陳歐珀質疑,如果張回韓國,政府是不是比照林克穎案跨海求償?台灣法律讓服完刑的外國人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一毛錢都不用賠,這是制度面的缺失,政府要解決。
一旦離境恐難追討
我外交部官員說,駐台韓國代表處人員表示,韓方要找張只能透過張的手機,且台韓無司法互助,張若返韓民事賠償恐難追討。
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黃怡君表示,已要求陳家所在地的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分會與陳家聯繫,釐清陳家對張男的民事求償官司進度。
至於是否到韓國對張峻豪求償,黃怡君說,經外交部初步查證,我國與韓國並無民事協定,可能無法以我國民事確定判決,跨海直接向張聲請強制執行在韓財物;若到韓另提民事求償訴訟,須評估律師費、訴訟費及衍生的其他相關費用等等,若要打,也一定要「讓陳家有尊嚴的跨海打官司」。
律師黃蓓蓓建議,陳家可透過法院取得債權憑證,不定期到國稅局調閱對方在台財產資料,一發現有財產,馬上聲請強制執行查扣。
韓國留學生酒駕事件簿
2010/2/11
韓國留學生張峻豪在夜店狂歡後,酒後駕駛進口轎車撞上騎機車的早餐店老闆陳獻德、妻子高佩嫦,陳頭部受創死亡,高身受重傷
2010/10/9
台灣高等法院以過失致死處張峻豪1年4個月徒刑
2010/12/10
張入監服刑
2011/3/22
張與陳獻德遺族以780萬元達成民事和解
2012/2/27
張獄中表現良好提前出獄,移往靖廬等待驅逐出境
2012/3/16
張遲未賠付780萬元和解金,只付了30萬元喪葬費,立委陳歐珀到靖廬探視要求速賠,張嗆若回韓國會脫產,譏台灣政府要幫他買機票送他回家
2012/6/25
張離開靖廬恢復自由,但因陳獻德遺族向法院聲請和解金強制執行,張遭境管並限制住居
2013/4/3
張解除境管隨時可以離台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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