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凝
在中國迎來“全民炒幣”之際,《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出台,為爆炒的比特幣潑上一盆冷水。
12月5日,央行等五部委明確表示,禁止比特幣在市場上作為貨幣流通使用,要求金融機構不得涉及比特幣業務,不得以比特幣為品或服務定價,並要求比特幣交易網站需進行備案、履行反洗錢義務。
《通知》下發之后,不僅比特幣交易價格持續走低,同時也引發國虛擬貨幣在最近一周呈現出低迷的交易行情。狂歡、低迷之后,業內同樣也在反思: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價值究竟何在?虛擬貨幣未來在中國的發展錢途幾何?
“虛擬貨幣必須加強監管”
“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在央行、工信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五部委聯合印發的通知中表示,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易憲容認為,經過了“全民炒幣”的狂熱之后,中國此次及時出台監管檔案,界定比特幣的基本屬性與功能,這既有利於比特幣及類似的網絡虛擬回歸本性,也會極大減緩中國金融市場可能面臨的風險。
然而,在這份檔案中並沒有提到國虛擬貨幣。而在中國,現在能夠進行挖礦、交易的國虛擬貨幣已高達三十余種。
“預計在隨后,監管機構也將會將‘山寨幣’納入到監管範圍中。”元寶幣創始人之一鄧迪向《中國經營報》記者介紹,虛擬貨幣的程序開發屬於技術應用或者個人興趣,在此階段監管層沒有必要明令禁止。而一旦“山寨幣”上線后成為一種可以交易的互聯網商品,監管層就需要對交易平台進行監管,防止可能出現的詐騙、圈錢風險。
本報在此前指出,從技術的層面上,“山寨幣”的研發非常簡單。通過對比特幣的代碼進行簡單修改,即能研發出一款虛擬貨幣。正因如此,國“山寨幣”的質量更是良莠不齊。
“國內的第一個山寨幣是CHN coin,即中國幣,它是對萊特幣進行直接抄襲,上線后就很快被一些交易平台下架。所以‘山寨幣’一開始就在業內留下了很壞的印象。”在鄧迪看來,投資者在交易這種技術創新的“山寨幣”風險很大。一方面,研發者本身並不具備較高的技術,另一方面,幣的數量得不到有效控制。所以,投資者在交易一款虛擬貨幣時,也應該加以甄別,特別需要警惕那些原始碼沒有開放的幣種。
實際上,研發一款虛擬貨幣對專業人士來並不難,如何使其良好運營下去,才成為考驗虛擬貨幣研發者的關鍵。此前中國熊貓幣、龍幣等“山寨幣”在很短的時間宣告死亡,也讓業內並不看好“山寨幣”的持續經營。
鄧迪告訴記者,虛擬貨幣上線后,礦池、交易平台已經的用戶等方面都需要專業人士來維護,而對於那些只是“撈一票”的人來,並不會花精力專注於后期的運營。
第三方應用或減緩
在業內人士看來,《通知》最具殺傷力的則是:要求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記者了解到,政策帶來的聯動效應開始發酵,先是財付通、支付寶停止了交易通道服務。緊接,一些互聯網也停止比特幣支付功能。
以元寶幣的充值、提現為例,此前交易用戶可以通過支付寶進行充值。但是記者了解到,12月3日起,元寶幣交易平台元寶匯就停止了支付寶的支付功能,只能通過銀行卡來充值、提現。
12月6日,百度發表聲明稱,百度加速樂決定停止接受比特幣支付,原因是最近以來比特幣價值的大幅變動,使其無法保護用戶利益。不過,百度也是最早宣佈接受比特幣的互聯網企業——其在10月15日宣佈加速平台“百度加速樂”接受比特幣進行支付。
12月9日,果電子緊接發布公告稱,為遵循五部委聯合下發的檔案精神,果電子停止比特幣支付功能。而一個多月前,果電子才開通比特幣支付功能,用戶可以通過比特幣購買旗下的智能手錶、智能手機等物品。
鄧迪告訴記者,雖然《通知》堵死了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在虛擬貨幣上的業務發展空間,這對虛擬貨幣在中國的發展壯大無疑起到了遏製作用。但另一方面,一些小型企業有望在虛擬貨幣應用領域得到創新和發展。
目前,元寶幣在其官方網站上公佈了共12家第三方應用,主要是一些互聯網網站和淘寶網店。但記者發現,其中的淘寶網店大都是信用不高、出售的商品缺乏人氣的“殭屍店”。
鄧迪表示,目前其公司也在考慮未來能夠在哪些領域上實現更廣的應用,比如加大在遊戲領域的探索,多和一些大型遊戲企業進行應用合作。同時,虛擬貨幣用於公益領域也是一個可以探索的方向。
2013年4月21日,雅安大地震之后,壹基金合作發展部總監霍慶川發布微博稱,壹基金收到了50個意向捐贈的比特幣,折合人民幣4萬元。此外,霍慶川還表示,壹基金是中國第一個接受比特幣捐贈的NGO,而比特幣也第一次在中國成為捐贈物。
在清華大學博士、比特幣研究學者韓鋒看來,在互聯網時代,未來虛擬貨幣在支付、公益、科學乃至國際貿易等領域依然會有很大的創新,為人類的交易提供無限的可能性。